47n6NkZikjq zy.huanqiu.comarticle江西省赣州市委组织部“四个主动”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/emqo70k28/emqol2m9m作为中央巡视办直接选定的全国“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”七个试点城市之一,江西省赣州市市委组织部是承担该任务的重要成员单位,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,在巡察干部选配、人员抽调、推动巡察整改等方面担当作为、全力配合,有力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主动支持建强巡察机构队伍全力推动做实巡察机构队伍。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市委重视支持,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,为市委巡察办增设指导科,增编3人,推动各县(市、区)党委为县(市、区)巡察机构增编20人。同时,组织开展配合支持试点工作专题调研,并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》,明确了配强巡察组组长、打造“金牌联络员”、分类组建巡察人才库等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13条硬措施,为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。全力推动激励用好巡察干部。注重发挥巡察“熔炉”作用,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“中转站”,积极推动优秀巡察干部交流使用和提拔重用。六届市委换届期间,全市巡察干部提拔和进一步使用58人,其中市级巡察机构进一步使用12人,占比达48%,极大提振了巡察干部的干劲和信心。 全力推动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。针对换届后全市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情况,市委组织部积极推动加强人员选配工作,要求县(市、区)党委第一时间配齐巡察干部,确保巡察工作平稳有序。同时,严把进口关,严防把巡察岗位作为安置性岗位。换届以来,全市新进巡察队伍的67名干部中有45名是有组织、纪检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,为巡察队伍注入新鲜“血液”,持续保持了巡察队伍的内生活力。主动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信息互通。出台《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》,加强巡前、巡中、巡后全过程协作融合。巡察启动前,市委组织部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情况、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等材料,并派员参加巡前通报会,向巡察组“面对面”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重要情况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。如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前,市委组织部提供1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问题51个。协同开展监督。巡察期间,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,并及时与市委巡察组互通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和线索,推动监督同向发力。同时,根据巡察工作要求,协助巡察组抽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。强化成果共享。市委书记专题会后,市委组织部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,承接巡察发现的执行民主集中制、选人用人、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,以及市委主要领导有关指示批示、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巡察成果运用的意见等,及时按程序办理。主动担当破解抽人难题拓宽抽调范围。先后出台《赣州市关于抽调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锻炼实施办法》《关于建立特聘巡察专员制度的意见》等文件,明确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在巡察干部抽调方面的责任,规定新提拔的处级干部两年内至少参加一轮市委巡察,联系巡察工作的县(市、区)纪委副书记、组织部副部长届内至少参加一轮市委巡察,有序实施整建制抽调县级巡察组参加市委巡察。同时,积极挖掘巡察人才资源,探索有计划地安排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、退出实职岗位的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。创新抽调方式。协助市委巡察办分7类建立巡察人才库,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,满足每轮巡察对不同单位、不同领域的个性化抽人需求;巡察前征求固定巡察组特别是组长意见,让组长以“点兵点将”形式推荐以往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参加巡察。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干部占抽调人员总数的80%以上。完善奖惩机制。每轮巡察结束后,对抽调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,鉴定结果作为提拔重用的依据。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巡察干部评选,并明确一年内参加三轮以上巡察且两轮以上被评为“优秀”的抽调干部,在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,且不占所在单位指标。2021年,对45名优秀抽调巡察干部进行了通报表扬,全市有6名抽调巡察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直接评为优秀,不占其原单位评优指标。主动履责提升整改质效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。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,通过派员参加巡察反馈、参与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、督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、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报告等,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。强化与市纪委联动监督,对五届市委巡察的112个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“大清仓、大起底”,发现8个单位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,有力传导了整改压力。抓好共性问题整改。对巡察发现的党建、选人用人、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共性问题,市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推动建章立制,确保问题真改实改。开展巡察工作考核评价。配合出台《赣州市巡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将领导推动巡察工作、落实巡视巡察整改、支持配合巡视巡察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事项,各县(市、区)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市直各部门(单位)绩效考核内容,对巡察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,对推动巡察工作不力、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通过通报批评、约谈或挂牌督办等方式予以惩处,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。(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 田辉)1651133639788环球网版权作品,未经书面授权,严禁转载或镜像,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责编:李晓丹环球网165113363978811[]{"email":"lixiaodan@huanqiu.com","name":"李晓丹"}
作为中央巡视办直接选定的全国“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”七个试点城市之一,江西省赣州市市委组织部是承担该任务的重要成员单位,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,在巡察干部选配、人员抽调、推动巡察整改等方面担当作为、全力配合,有力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主动支持建强巡察机构队伍全力推动做实巡察机构队伍。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市委重视支持,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,为市委巡察办增设指导科,增编3人,推动各县(市、区)党委为县(市、区)巡察机构增编20人。同时,组织开展配合支持试点工作专题调研,并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》,明确了配强巡察组组长、打造“金牌联络员”、分类组建巡察人才库等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13条硬措施,为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。全力推动激励用好巡察干部。注重发挥巡察“熔炉”作用,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“中转站”,积极推动优秀巡察干部交流使用和提拔重用。六届市委换届期间,全市巡察干部提拔和进一步使用58人,其中市级巡察机构进一步使用12人,占比达48%,极大提振了巡察干部的干劲和信心。 全力推动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。针对换届后全市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情况,市委组织部积极推动加强人员选配工作,要求县(市、区)党委第一时间配齐巡察干部,确保巡察工作平稳有序。同时,严把进口关,严防把巡察岗位作为安置性岗位。换届以来,全市新进巡察队伍的67名干部中有45名是有组织、纪检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,为巡察队伍注入新鲜“血液”,持续保持了巡察队伍的内生活力。主动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信息互通。出台《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》,加强巡前、巡中、巡后全过程协作融合。巡察启动前,市委组织部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情况、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等材料,并派员参加巡前通报会,向巡察组“面对面”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重要情况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。如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前,市委组织部提供1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问题51个。协同开展监督。巡察期间,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,并及时与市委巡察组互通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和线索,推动监督同向发力。同时,根据巡察工作要求,协助巡察组抽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。强化成果共享。市委书记专题会后,市委组织部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,承接巡察发现的执行民主集中制、选人用人、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,以及市委主要领导有关指示批示、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巡察成果运用的意见等,及时按程序办理。主动担当破解抽人难题拓宽抽调范围。先后出台《赣州市关于抽调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锻炼实施办法》《关于建立特聘巡察专员制度的意见》等文件,明确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在巡察干部抽调方面的责任,规定新提拔的处级干部两年内至少参加一轮市委巡察,联系巡察工作的县(市、区)纪委副书记、组织部副部长届内至少参加一轮市委巡察,有序实施整建制抽调县级巡察组参加市委巡察。同时,积极挖掘巡察人才资源,探索有计划地安排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、退出实职岗位的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。创新抽调方式。协助市委巡察办分7类建立巡察人才库,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,满足每轮巡察对不同单位、不同领域的个性化抽人需求;巡察前征求固定巡察组特别是组长意见,让组长以“点兵点将”形式推荐以往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参加巡察。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干部占抽调人员总数的80%以上。完善奖惩机制。每轮巡察结束后,对抽调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,鉴定结果作为提拔重用的依据。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巡察干部评选,并明确一年内参加三轮以上巡察且两轮以上被评为“优秀”的抽调干部,在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,且不占所在单位指标。2021年,对45名优秀抽调巡察干部进行了通报表扬,全市有6名抽调巡察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直接评为优秀,不占其原单位评优指标。主动履责提升整改质效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。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,通过派员参加巡察反馈、参与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、督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、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报告等,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。强化与市纪委联动监督,对五届市委巡察的112个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“大清仓、大起底”,发现8个单位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,有力传导了整改压力。抓好共性问题整改。对巡察发现的党建、选人用人、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共性问题,市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推动建章立制,确保问题真改实改。开展巡察工作考核评价。配合出台《赣州市巡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将领导推动巡察工作、落实巡视巡察整改、支持配合巡视巡察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事项,各县(市、区)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市直各部门(单位)绩效考核内容,对巡察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,对推动巡察工作不力、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通过通报批评、约谈或挂牌督办等方式予以惩处,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。(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 田辉)